关于公布首批农业农村部“十四五”规划教材名单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
    为贯彻落实近平总书记关于教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进一步加强农业教育与农民培训教材建设,提高农业农村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农业农村部“十四五”规划教材建设工作安排经有关单位申报、形式审查、专家评审、网上公示等程序,确定《耕作学》等1478种教材入选首批农业农村部“十四五”规划教材,现予以公布(见附件1)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计划新编及修订教材出版前审定事项

入选的计划新编教材、计划修订教材要在3年内完成建设工作,并在出版印刷前,由教材主编所在单位报送至农业农村部教材办公室审定。报送材料包括:样书2本、教材主编(或第一主编)所在单位审核意见、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外单位同行专家的审核意见(见附件2)。教材编写人员有变化的,需提供新增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的政治审查表。编写人员原政治审查意见有需补充说明事项的,需提供相关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政治审查意见。农业农村部教材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教材报送情况,不定期组织专家对教材进行审定,并向审定通过后的教材发放审定编号。

二、规划教材标识使用事项

入选教材应严格按要求在封面显著位置标注农业农村部“十四五”规划教材的统一专有标识和字样(见附件3、附件4)。标识及字样的使用对象仅限于首批农业农村部“十五”规划教材名单中的教材,计划新编教材、计划修订教材须在审定通过后使用标识及字样,且须在扉页或版权页注明审定编号

各教材编写、出版单位要建立以提高农业教育质量为核心的教材建设长效机制,加强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,做好首批农业农村部“十四五”规划教材的编写、出版和管理。已出版教材的编写人员政治审查情况有变化的,教材主编单位应及时向农业农村部教材办公室报告。

材料报送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414室;邮编:100125;收件人:韩旭;联系电话:010-59194339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农业农村部教材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3年7月28日



附件1 首批农业农村部“十四五”规划教材名单

附件2 首批农业农村部“十四五”规划教材审核意见模板

附件3 农业农村部“十四五”规划教材标识

附件4 农业农村部“十四五”规划教材标识使用要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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